一、 培训对象
县属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、员工招聘选拔、绩效考核、薪资福利管理、培训与开发、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。
二、 培训时间
根据报名汇总情况,培训班初定于四月中旬开办,培训结束后参加5月份全国统考。
三、 培训申报
报考人员依据《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报考条件》,填写《浙江省技师、
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》一式三份(可登陆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下载),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相关学历证书和2寸免冠彩照两张于2015年3月15日前到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培训中心(高亭镇人民支路17号202室)进行资格审核。
四、 培训鉴定管理
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人员需参加全国理论和专业知识统考,并组织参加综合评审。综合评审时间、办法另行确定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考一门成绩合格,成绩可保留一年
五、 培训费用及待遇
本次培训报名鉴定费用免费。报考人员经考试评审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,可根据《岱山县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办法》(岱人社发【2013】110号)文件有关规定,享受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。
六、 其他
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培训报名工作,按有关工作要求,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通知落实并按规定上报相关材料。联系人:齐海明,联系电话:4475803/5912256。QQ邮箱:2054570889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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